上海东洋电装有限公司是上海市松江区与日本东洋电装株式会社合作的企业,是日本东洋电装株式会社在海外的第二个分公司。为支持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办学,鼓励本科大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技文化知识,争做品学兼优,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成为振兴中华机械工业、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优秀人才,上海东洋电装有限公司特设(捐赠)“东洋电装奖学金”。
现将其奖励对象、获奖条件、奖学金管理以及评审、授奖办法等事项规定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
东洋电装奖学金
二、奖励对象及名额
(一)奖励对象: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品学兼优研究生(当年进校新生、在职就读研究生、工程硕士生及延长生除外);
(二)奖学金名额: 研究生共计26名;
(三)奖学金金额: 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
(四)获奖研究生由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和上海东洋电装有限公司共同颁发证书。
三、获奖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立志振兴机械与自动化工业。
(二)学习态度端正,研究生课程不得低于60分。
(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具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在论文中提出创新见解;或有比较突出的科技成果和有关得奖证书。
(五)具有较强文献综述与分析能力(含报告、著作、论文、专利等)。
(六)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研究生优先推荐;在团队活动中起骨干作用的学生、学生干部优先推荐。
四、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办法
(一)奖学金管理
东洋电装奖学金由校企双方共同组成“东洋电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东洋电装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办法
1.凡在本学院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符合东洋电装奖学金申请条件者,由学生本人在学院网页上直接下载有关相应的申请表格。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填妥表格,并附本人科研成果(复印件),交至系研究生秘书处,由各系预审初评后将获奖名单送交“东洋电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东洋电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上报的名单,按照“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奖励先进”原则进行审定并产生获奖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最终确定获奖者。
3.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由“东洋电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2年12月
附件:
2022学年机械自动化工程系东洋电装奖学金评审办法(研究生)
1. 奖励对象: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品学兼优研究生(当年进校新生、在职就读研究生、工程硕士生及延长生除外)。
2. 奖学金等第及金额:特等奖1位 3000元、一等奖4位 2000元、二等奖7位 1000元。
3. 因考虑到尽量扩大获奖覆盖面,企业奖学金之间不得同时申请,即使不同成果,也不论成果好坏,不得一人同时申请两项或多项企业奖学金。请同学们认真规划。
4. 本次东洋电装奖学金评审使用《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奖学金科研工作量化表(202209修订版)》计算出的总分作为参考依据评审。
5. 佐证材料请认真核对,并按《2022奖学金评审机自系材料规范说明》规范提交。不提交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缺失、佐证材料不规范、材料前后矛盾等情况,奖学金评选工作组有权在不通知同学的情况下,直接核减相应量化分。
6. 上一年度及以前所获奖学金所使用的科研成果,在本年度申报时不得重复使用。同时,除了学业奖学金的成果可以重复用,本年度所获其他奖学金所使用的科研成果,在企业奖学金申报时不得重复使用。
7. 对于重复利用科研成果(今年学业奖学金的成果除外)、论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奖学金资格。
8. 是否开源期刊由学生和导师签字确认,抽查不实的取消当年度奖学金评审资格。
9. 申请的科研成果或获奖情况只能是相应层次学习阶段获得的。
10.有成绩不合格的情况(60分以下),不可申请。